《导则》明确,建筑店面招牌不应采用大面积单一且艳丽的色彩;高度24米至50米、50米至100米和大于100米的建筑,玻璃幕墙在外立面所占比例分别不大于50%、60%和70%;商业用地、文化体育等对公众开放的公共设施不应该设置围墙,若必须分割,围墙内外两侧均需进行绿化;鼓励公交车专用道、自行车道采用彩色沥青路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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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河西城市空间设计将不采用大面积玻璃幕墙
发布时间:2014-07-30 返回列表
中国江苏网3月31日讯 “学校等公共建筑可选择活泼或有艺术性的色彩”,“不采用大面积玻璃幕墙”,“沿城市道路设置的围墙不超过1.8米……”南京市新近出台《河西新城区城市空间品质提升设计和城市管理导则》,从4月起正式实施。
《导则》明确,建筑店面招牌不应采用大面积单一且艳丽的色彩;高度24米至50米、50米至100米和大于100米的建筑,玻璃幕墙在外立面所占比例分别不大于50%、60%和70%;商业用地、文化体育等对公众开放的公共设施不应该设置围墙,若必须分割,围墙内外两侧均需进行绿化;鼓励公交车专用道、自行车道采用彩色沥青路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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